港口安全事故足以引人深思,有些可以避免的事故却因人为且非法运行而发生,因此需要将加强港口法制教育和提升监管力度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港口安防难题。而港口监管又是人防与技防的结合体。单一的人防往往无法满足港口安防的需求,所以在港口这个特殊的领域里,安防技术与产品便有了用武之地。
港口是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它也是联系内陆腹地和海洋运输(国际航空运输)的一个天然界面,更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为众多犯罪分子走私、偷渡、贩毒、恐怖袭击、打击破坏等活动的重要对象。因此,港口的安全防范措施变得越来越为重要,提供良好的港口安防应用方案成为许多业内人士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港口的安全防护建设是按照安全等级来划分的,且港口的安防建设有相关的建设实施条例。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保安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该条例已于200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无论是船舶还是港口设施,需要采取的保安措施包括人员进入船舶或港口设施、船上或港口设施内的限制区域,货物装卸、船舶物料交付、非随身携带行李的装卸,以及监控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各缔约国政府须确保对港口设施开展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并加以审查和批准。其中主要的内容要在不同的情况下要求有不同的安保等级。